新聞詳情
經李克強總理簽批,國務院日前印發《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》,決定自2017年起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。
土地調查是查清土地資源的重要手段
1、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,目的是全面查清當前全國土地利用狀況,掌握真實準確的土地基礎數據,健全土地調查、監測和統計制度,強化土地資源信息社會化服務,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需要。
2、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,對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、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等具有重要意義。
調查的主要內容
《通知》明確,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對象是我國陸地國土。
1、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,包括地類、位置、面積、分布等狀況。
2、土地權屬及變化情況,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。
3、土地條件,包括土地的自然條件、社會經濟條件等狀況。
4、進行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調查時,應當重點調查永久基本農田現狀及變化情況,包括永久基本農田的數量、分布和保護狀況。
具體安排
《通知》強調,調查以形成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的全國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為目標。
2017年第四季度,開展準備工作。
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,組織開展實地調查和數據庫建設。
2019年下半年,完成調查成果整理、數據更新、成果匯交,匯總形成調查基本數據。
2020年,匯總調查數據,完成調查工作驗收、成果發布等工作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區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“全國統一領導、部門分工協作、地方分級負責、各方共同參與”的原則組織實施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。為加強組織領導,國務院決定成立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,負責領導和協調解決調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調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,負責本地區調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。——來源《中國國土資源報》